乐清“楼歪歪”续: D级危房为何迟迟不给批建?

乐清“楼歪歪”住得心慌慌
乐清有座“比萨斜塔”,村民住得“提心吊胆”。昨天温州都市报以此为题报道了乐清市北白象镇前程村龙象二路18户村民的居住现状,引发市民关注。有市民质疑,18户村民的房屋早在2010年就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而且村民也提出拆建的申请,为何3年了还批不下来?难道非要等到出事,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才能引起重视吗?
昨天,记者对此进行了了解。
村委会:
规划很好,但不符合现实情况
昨天上午10许,在前程村村委会办公楼,一名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张碎安等村民打给村委会的申请报告。报告中称,村民中众多人家的子女结婚急需用房,而居住危房之中又恐怕倒塌,因此恳求上级给予同意拆除危房、联建商品房,村民同意沿原店面后退四米,新建商品房的占地面积与原有房屋占地面积不增不减。
“村民的这份申请报告,村里很早就同意了,但上面一直通不过。”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明华说,未通过的原因就在龙象二路上,规划中这条路将建成36米宽,但现宽只有14米,因此要求危房一侧的建筑物后退22米的距离,才能符合规划。
“规划很美好,但不符合现实情况。”该村村委会主任张金德说,龙象二路危房一侧,东段后面地块将建一幢大楼,中间段有教工宿舍,西段有一所小学,根本不具备后退22米再建房的条件。根据现实情况,村委会曾多次向镇政府、规划部门提出建议,将龙象二路拓宽至18米,这样既能改善道路通行情况,居民楼后退4米也具有可行性,也能解决危房问题,但建议没有被采纳。
镇政府:
可通过旧村改建,重新安置
“危房问题比较复杂,牵涉规划和政策问题。”北白象镇政府分管城市建设、交通建设等工作的副镇长朱成武说,危房至今未解决主要牵涉两个问题:一是龙象二路规划问题,规划中要建成36米宽,与现宽36米的象南路连接。根据乐清市域总体规划,北白象要沿象南路建设镇一级商业、办公、娱乐设施,尽快形成北白象镇镇中心区块;二是根据今年5月份乐清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在城镇建设重点区域暂停单间式住宅审批的通告》,前程村包含在内,个人单间式住宅已不能批,只能村民联合审批公寓式住房。尽快解决危房问题,还可通过旧村改建来实现,寻找合适的地块给这些危房的村民重新安置,这项具体的工作应该由村里来做。规划部门:
重新安置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
昨天,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求北白象所核实调查。
“危房鉴定是我们这里做的,按理说,2010年做了危房鉴定,我们就已经做好了拆建的准备。”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北白象所所长屠乐勇说,危房改建是原拆原建,且最多只批三层,可能有村民不同意,所以搁置了。
“在我的印象中,该村旧村改建,已经有一块地批了建大楼的。如果将这些住户安置在这里,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既不和规划冲突,又可解决村民住房问题。”屠乐勇还说,或者再选一块可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地块,重新安置。村委会主任张金德说,村里原本只有90多亩地,建中心大道征了40多亩。如果再另外找地安置,难度较大。
“虽然各有各的理由,但这18户村民长期居住危房,确是不争的事实,存有安全隐患,政府部门应该重视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村民说,如何破解“危房困局”考验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智慧。
链接:城乡规划法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方可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