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机莫忘“降级”驾照
一时疏忽,付出1800元代价一名有着35年驾龄的安徽籍司机,却不慎“老师踏西瓜皮”,被交警部门处以1800元的罚款,这是怎么回事呢?
现年60岁的王某,在温州瓯海某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早在1978年就在老家安徽领取了准驾车型为中型客车的驾驶证,是位名副其实的“老师傅”。由于年纪大了,他不再专门从事驾驶员工作,而是在公司里干别的活,也就没想到了解一下自己的驾驶证状态。
今年7月7日晚,由于公司里的一辆中型厢式货车开起来有异响,公司一负责人就吩咐王某开这辆车送一趟货,顺便“把把脉”,查出毛病所在。当晚11时40分,王某驾驶货车行驶到翠微大道华侨中学前处时,被执勤的市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拦下。因王某不能出示证件,民警便依法扣留其车辆。
其后,王某来到市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接受处理。经调查核实,王某在2012年9月21日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又在2013年4月满60周岁后未办理准驾车型降级和驾驶证换领手续,以至驾驶证被注销,无意中构成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还好,他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还没超过两年,按照规定,其驾驶证可以恢复。因此,交警部门酌情对其不作拘留,而予以罚款处罚。
据交警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通讯员方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