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路虎”轿车起死回生引来一场诈骗案
法制网记者陈东升通讯员何亮亮
7月11日,浙江温州龙湾公安分局蒲州派出所接到一起汽车诈骗案件,在杭州经营汽车贸易公司的王氏兄弟报警称自己因收购汽车被人“诈骗”40多万元。
民警介入调查后发现,此案牵涉保险公司、汽车贸易公司、车主、肇事者等多方人物,其中还牵涉《经济法》相关法律知识。
去年7月,一辆价值90万的路虎发现者4在大连高速上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车子几近报废,为了提高赔偿,车主沈先生决定将车子弄报废后卖掉。
今年5月,车主沈先生接到保险公司要求其来办理车辆过户电话,到达现场后沈先生惊奇地发现自己报废的路虎车竟然完好无损地停在那里,明明报废的车子怎么修好了呢?沈先生当场就拒绝了过户的要求,继而引来了一系列纠纷案件。
据报警人王氏兄弟反映,自己的公司主要从事收购事故车辆的生意,收购的事故车车损一般超过车价的一半以上。去年8月,公司通过保险公司得知一辆路虎发现者4轿车在大连出了较大的交通事故,车辆差不多全损,于是联系上了车主打算将车子买下下来。后来双方达成协议,以30万元的价格买下这辆车,其中不包括保险公司的车辆定损价格。公司预先支付了10万元给车主,然而等到汽车修好后,车主沈某却拒绝将车子过户,还将车子占为己有。
“车子修了30万,加上之前支付的10万元、拖车费用等其他费用,一共40多万,但是现在车子却被开走了,钱也要不回来!”王氏兄弟说。
民警随即联系上了车主沈某。据沈某反映,去年7月自己的朋友王某将车借去开后出了事故,而后续的赔偿问题,联系保险公司处理等事项都是王某在办理。
民警又联系上了王某,原来,他才是将汽车卖给王氏兄弟的人。经查,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车辆的定损是40多万元,当时保险公司人建议王某将车报废,这样就可以提高赔偿金额到70万元。后来,王某与沈某商量后就答应将车报废后卖给王氏兄弟。
经过初步协商,王某承诺归还之前的10万元订金,并表示30万元的维修费用之后其会与车主沈某沟通解决。
王氏兄弟则表示,既然车辆已经卖给我们了,车的归属权就在我们公司,沈先生的行为是属于违约行为。
民警也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据介绍,如果报废“路虎”轿车买卖协议齐全,合乎相关法律的规定,则沈某的行为就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