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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大润发附近被拐”是谣言

2013年07月15日 15:09:28来源:温州网字体:

  温州网讯昨天,一条声称“一个小女孩在大润发超市被人拐走”的微博,在我市网友中迅速传播开来,微博、微信发酵成了“瑞安版小女孩被拐”传闻,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

  记者就这则传闻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瑞安根本没有发生这样的案件。昨天下午4点51分温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温州”发出微博辟谣:12日,在江西赣州,一小女孩在大润发走失,@赣州巡警当天已将女孩找回。随后,微博上出现了多个版本,称这个小女孩在大润发超市附近被拐,事发地则变为中山、珠海、阳江等多个城市。今天还出现了瑞安版,请大家不要再发布或转发这个假消息啦!

  微博求助小女孩被拐

  昨天中午,众多网友纷纷转发一则微博:“求扩散,帮朋友转的。今天上午一个小女孩在大润发超市附近被人拐走了,小女孩三岁多,能准确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这是我们同事女儿的照片,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了,现大人都急疯了,请知情者告之,万分感谢!”微博中配有一张小女孩的图片。

  经网友发酵,在网上迅速传播,众多好心网友纷纷加入到寻找小女孩的队伍中来。

  公安和大润发称不知情

  看到这条线索,记者马上联系“案发地”——瑞安市公安局打听案情。

  昨天值班的瑞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金警官说,没有接到此类案件的报案。金警官还帮记者向大润发超市所在的派出所了解,根本无此案情。民警还向大润发超市人员了解,该超市工作人员也觉得纳闷,他们没有接到过任何儿童走失的消息,也没有顾客向他们反映类似情况。如果民警没有向他们说起,超市根本就不知道此事,网上“蹦”出这样的消息,让他们觉得莫名其妙。

  同时,瑞安公安向辖区其他派出所了解,均无此案情。110也没接到小孩走失的报警电话。

  随后,记者向市公安局了解,也没有接到此类案件的报案。

   “谣言微博”是这样传播的

  据武汉晨报记者调查发现,这条“小女孩被拐”的微博并非武汉独有,目前已经在江西、浙江、广东等多地出现,并都被证明是谣言。而昨天一天,该微博又在北京、江苏等地迅速流传。

  记者上网查询,类似微博最早出现在杭州——7月11日晚7点20分,网友“逍遥客说-亞-事”发微博称:“2岁女孩项慧君,小名晴晴,刚学会说话,6月28日奶奶带着在杭州桐庐大润发超市玩,被人抱走,当时身穿红色上衣、绿色长裤,求转发!”

  这条微博随后被当地辟谣,经当地媒体查证,这一事件早在7月3日就被报道了,小女孩也早已被找到,正是“晴晴”。

  7月12日下午1点7分,江西赣州网友“疯猫子1”发出微博称:“同事李变库的女儿在大润发走失了,已报案,请大家关注,帮忙提供下线索。”

  而当天下午3点5分,赣州巡警官方微博表示,该女孩已经找到,民警已通知小孩父亲接回了。

  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以上两条微博被人一“综合”,开始在网络上发酵——一条“小女孩在大润发被拐”的微博开始在全国各地广为传播,两天时间,已经在北京、广州、杭州、昆山、清远、佛山、中山、武汉等多地出现。

  为此,昨天下午,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发出一条澄清信息。

  网上编造传播谣言要处罚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青山认为,在互联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的行为,不仅违反社会公德,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在网络上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应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表示,网络谣言,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层面看,都是不对的,应予以谴责。网络谣言如果造成恶劣后果,警方将会介入调查,追究应负的法律责任。

[编辑: 陈静] 
关键词:大润发 女孩 小女 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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