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少年合谋持刀抢劫获刑
常回家不仅要看看老人,还要多管管孩子本报记者缪眎眎通讯员鹿轩
“希望你们能接受教训,认罪服法,好好改造。”鹿城法院少年审判庭内,法官宣判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走到被告席前进行“法制教育”。被告席上的三名少年纷纷低下了头。
近日,鹿城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董A、吴某、董B犯抢劫罪,各判处董A、吴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董B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事件回顾
三人多次持刀抢劫
16岁的董A、17岁的吴某和18岁的董B均来自江西。董A、董B只读过小学,吴某初中肄业后进入社会。
去年12月23日晚10时许,董A等三人经预谋后,窜至市区双屿街道泰力路某网吧门口。吴某以丢失手机被对方拿走为由,拦住被害人麻某并要求赔偿。董A等人对麻某实施殴打,并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进行威胁,逼迫他到附近自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三人从麻某处劫得手机一部(价值460元)及现金1200元。
而后,三人故伎重施,第三次作案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董A、吴某参与抢劫三次,劫得财物价值1760元;董B参与抢劫两次,劫得财物价值1760元。董A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法官提醒
关注“民二代”身心健康
经办法官在接手案件后,曾找三名少年的父母谈话,了解到他们很早就到温州务工,三名少年从小都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父母每年只有过年时回家,和子女几乎没有沟通。
据悉,鹿城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异地籍未成年人犯罪占90%。“民二代”犯罪类型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贩毒、非法拘禁四类暴力型犯罪中,其中抢劫罪占到70%,近年来,异地籍未成年人的贩毒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他们的年龄分布在14周岁到17周岁,均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便早早进入社会。
据了解,“民二代”父母的职业分布在保安、服务员、建筑工人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职业特点是工作时间不定时,节假日很少。有些父母在子女幼年时或外出打工或离异分居,教育抚养的责任落在祖父母的身上。
经办法官说,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父母不在身边,犯罪后家庭帮教也成了无本之木,一边是被害方要求严惩,一边是放任不管或无法管教的家庭环境,这是当前司法工作者在办理此类案件中面临的一个窘境。
董B的法援律师张婷婷说,她所在的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每年都会接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缺乏法制教育是他们犯罪的根源,建议学校适当开设法制课。而父母在忙于生计的同时,应加强与孩子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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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3日,18岁的周某、15岁的董某、18岁的安某伙同他人经预谋后,来到市区双屿街道屿头巨鸿鞋业厂门口,找借口故意与路经此处的被害人郑某发生冲突,对其拳打脚踢,并带至附近的岩门山上索要钱款。
最终,三人都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刑,刑期从一年三个月至两年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