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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内转还贷受欢迎

账户余额多的大多先提取再签约
2013年07月11日 09:32:01来源:温州日报字体:

  本报讯(记者章映) 5月16日开始的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得到了不少市民捧场。记者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6月底,全市已累计办理内转还贷业务6437户,计9922人,金额达1846万元。

  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是指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借款人及配偶),委托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内转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本息合计额的业务。

  简单来说,就是签订协议之后,这部分职工可以在不改变贷款还贷方式的前提下,将每月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直接内转用来还贷。

  中心业务负责人介绍,最近来办内转还贷业务的市民多有自己的考虑,比如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的市民,多先办理公积金提取,再办理签约。因为按照此次规定,签约内转还贷后,将不得再办理同样用于还贷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据统计,6月份当月,全市共有13548户办理公积金提取,总金额2.47亿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是已在本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近一年内逾期记录少于3期(含3期)。另外,申请人若为夫妇双方的,必须双方同时到场申请委托,不准借款人配偶单方申请。

  据悉,此前贷款职工每月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先往还贷银行卡中充钱还贷,再前往公积金中心集中提取公积金,办事比较繁琐,不能完全利用好公积金资金。内转还贷业务则明显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编辑: 陈静] 
关键词:公积金 内转 还贷 住房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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