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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山寨120 我区加强院前急救管理

医院救护车均纳入120平台统一管理

2013年07月10日 09:03:09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桂寅制图

  日前,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栏目曝光了温州山寨救护车事件后,国家卫计委召开全国电视电话紧急会议部署院前急救管理工作。我区迅速采取措施,积极主动应对,全力以赴做好整改。

  清理标识

  今后,对不符合《温州市救护车管理办法(暂行)》配置规定的车辆将不予办理警灯、警报设备使用备案。用于院前急救的救护车在车辆正式投入使用前,必须在车身明显位置喷涂院前急救专用图案及标识。

  全力排查消除隐患

  6月中旬,区卫生局组织对全区登记在册并纳入120院前急救体系的救护车以及所有由医疗机构购置、具有救护车外观或类似救护车外观的车辆进行“地毯”式排查。目前,我区共有11辆由所辖医疗机构救护车配置,6辆救护车纳入120院前急救体系。重点对医疗机构自备运送救护车重新审批备案,并要求安装GPS系统,并全部纳入120平台统一监督管理。设立96301举报电话,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救护车配备管理,严厉打击救护车非法营运。

  重申五个严禁加强管理

  重点是在全系统作出“五个严禁”:一是严禁非法救护车进入医疗单位。二是严禁违反医疗安全制度进行转院。三是严禁在医院内张贴或分发联系救护车的广告信息。四是严禁医院人员为非法救护车提供出院、转院病人信息。五是严禁医疗卫生单位挪用、出租救护车或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纪检部门介入加大纠风力度

  区卫生局纪委规定,严禁以权谋私、以业谋私,严禁泄露患者个人信息牟取非法利益。对违反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个人或单位,按《关于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列为纠风工作“问题单位”或“问题个人”并进行责任追究,再由纪检监察部门向被列为“问题单位”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监察建议,给予“问题单位”的单位负责人通报批评,对“问题个人”的当事人按有关规定不得晋级、晋职;暂停执业活动;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辞退等处理。对收取的不当利益,责令退还,并予以相应金额10倍的惩处。对泄露信息,造成重大事故,按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罪,移送司法机关。

  事件回顾:5月30日,市区林女士拨打120,准备将丈夫转院至杭州治疗,不料丈夫被接上车后,由于跟车医生操作不当导致其肺部大出血。随后林女士发现,这辆山寨120的急救车,实为民营温州华侨伤骨科医院的车辆。而随车医生竟是民营温州中山医院的一名肛肠科医生。(赵钰龙 黄静)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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