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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撤回对“新丁香”的破产申请

2013年07月09日 15:07:02来源:温州网字体:

  温州网讯记者昨日从鹿城法院获悉,法院裁定准予温州鹿城农村合作银行黎明支行(以下简称“黎明支行”)撤回对温州新丁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丁香管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新丁香管理公司愿意于今年8月31日之前处置股东个人财产偿还所欠银行债务。

  今年5月13日,黎明支行以新丁香管理公司不能清偿到期4080万元债务为由,申请其破产清算。5月20日,新丁香管理公司向法院提出异议。它认为,作为贷款抵押的股东个人名下房产完全能够清偿债权,黎明支行申请其破产清算不符合法律规定。

  6月4日,法院对该案试行立案前听证制度(本报6月5日曾作报道)。听证会结束后,黎明支行与新丁香管理公司在一周的协商期内达成初步和解协议。新丁香管理公司股东朱明明愿意处置个人名下财产归还银行欠款,但因其配偶居住在海外,处理个人名下财产的委托手续需要外交部和大使馆认证,故直到6月下旬收到相关材料之后,他才与黎明支行达成正式的调解协议。同时,新丁香管理公司与其他银行债权人进行沟通,有部分银行表现出拯救新丁香管理公司的意愿,给申请人黎明支行吃了一颗定心丸。

  7月5日,黎明支行向法院申请撤回对新丁香管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称当时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在于对其账面上资金周转不灵的状况产生心理恐慌。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准许撤回。

  鹿城法院民二庭庭长李琴仙表示,比起让“新丁香”这个在温州坊间享有盛名的本土品牌破产清算,他们更愿意看到通过破产听证让它重获新生。破产案件立案前适用听证程序,从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的角度,一定程度上前置了“债权人”会议,将相关问题提前进行了协商。

[编辑: 陈静] 
关键词:丁香 新丁 申请 破产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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