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 他有两个老婆
温州网讯播报者:鹿城检察院
播报感言:一石可以二鸟,但一夫二妻,休想。
今年37岁的刘某是湖南人,她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的丈夫不但背叛了自己,还跟别的女子以夫妻身份同居。
1996年,刘某20岁,那年夏天,经人介绍后,她认识了大她4岁的老乡杨某。两人互生好感,并领了结婚证,结为夫妻。
当年,刘某为杨某生下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随后不久,两人来到温州打工。2010年,刘某再次怀孕了,临产前,她回到湖南老家,为杨某又生了个可爱的小女儿。
远在老家的刘某不承想,就在自己为丈夫生下小女儿的同时,另外一名女子竟怀上了他丈夫的孩子。
那个女人姓乐,33岁,湖北人。原来,2010年,趁刘某回湖南老家之机,杨某与乐某走到一起。虽然乐某明知杨某有老婆,但她还是心甘情愿当“小三”,跟杨某对外以夫妻名义住在了一起,并怀上了杨某的孩子。
2011年,乐某为杨某生下了一个儿子,两人继续生活在一起。其间,杨某并未和刘某离婚,相反还经常跟刘某联系,关心两个女儿近况,而乐某,也接受杨某有老婆的现状。
今年5月,刘某知道此事后,无法接受,悲愤之余,只好借助法律,惩罚丈夫和“小三”。
因涉嫌重婚罪,杨某和乐某被鹿城检察院起诉。
律师点评: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认定为重婚行为,就本案而言,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杨某的行为除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之外,也挑战了法律的权威,这股“勇气”真是令人“钦佩”。但迎接杨某的也必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