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要给社区公章“减负”
一个社区竟要承担120多个盖章证明本报讯(报道组王荣李盛亮)夫妻关系状况及有无分居,要社区对其出具证明并盖章;社会人员报考教师资格,要居民提供社区出具的证明并盖章;华侨申请回国定居,要社区提供其姓名、出生证明认定和变更更正证明并盖章……社区居委会的公章似乎成了“万能证明章”,这也加重了社区的负担。近日,笔者从鹿城区纪委获悉,该区将对涉及社区盖章项目予以专项清理,第一批拟取消社区居委会各类盖章项目共56项。
今年3月底,鹿城区启动街镇、社区盖章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先在五马街道、藤桥镇试点,对城市社区、农村社区承担的社会事务管理类盖章项目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4月下旬扩展到全部街镇和职能部门。最终通过收集整理合并后,梳理出127个涉及社区的盖章类事项,其中大部分是与区直职能部门相关,与公证处、银行、旅行社等企事业单位相关的项目只有19个。
“这次取消区本级社区盖章项目56个,保留项目47个,还有24个建议取消的项目涉及市级单位,已上报市纪委统筹协调。”鹿城区纪委相关负责人称,一个社区竟要承担120多个的盖章和证明!这些盖章和证明中有很多超出了社区自身职责和能力范围,绝大多数属于相关行业部门或相关单位的职责。例如某单位提出的“当事人下落情况、财产情况、家庭人员情况等”盖章事项,由于现在社区管理范围变大,社区工作人员不可能对每户家庭的情况都很熟悉,该单位又没有派相关人员前来核实,社区如何能知道居民的财产情况?致使社区处于盖与不盖的两难处境。
五马街道八仙楼社区居委会主任王阿娟称,“部门本来就有底案,非要居民再到社区盖个章,这样的证明岂不是走形式?”她认为,有些盖章证明只是给社区、居民增加负担,早该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