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借款变身“感谢费”
瑞安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原所长钟某受贿获刑身为殡葬管理所所长,却滥用手中权力,利用公墓审批、建筑管理上的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日前,瑞安市法院对瑞安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原所长钟某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钟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22.9万元。
钟某,42岁,瑞安人,2005年开始担任瑞安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副所长,2010年任所长,主持殡葬管理所全面工作。
2009年,瑞安人蔡某受人委托办理瑞安塘下某公墓审批手续,他找到钟某希望能有所关照。2010年底,公墓审批手续还在办理中,钟某因欠人20万元债务,向蔡某提出借款20万元,蔡某答应。2012年,公墓审批手续完成,蔡某表示借的20万元作为“感谢费”,不用还了。钟某认可。另外,在殡葬管理所任职期间,钟某还在他职权范围内的公墓建设管理、绿化整顿及设计图的审核中,5次收取他人超市卡,金额共计2.9万元。
瑞安市法院审理认为,钟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温都记者黄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