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万元贷款 进了“别人口袋”
乐清一银行信贷员何某违法放贷触刑律中国银行乐成支行一名信贷员何某违法发放贷款,致使贷款无法收回。日前,乐清法院一审判决何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处罚金5万元。
38岁的何某是乐清人。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何某的朋友叶某找到他,要求以叶某姨妈周某的名义申请90万元贷款。在办理贷款手续中,何某一手操作,违法实施相关程序。他让周某在空白的借款合同和中国银行零售贷款借款借据上签名并按上指印。此贷款需要共同还款承诺人和担保人,何某又找人冒充代为签名并按指印。
根据银行贷款的规定,周某的贷款应该要发放到周某本人提供的账户。但90万元贷款批下来后,何某直接将这笔贷款放贷到他一熟人的账户上,再转账到自己控制的一个账户上,占为己有。
去年2月,周某接到中国银行乐成支行的通知,要求还款90万元及利息。因没收到贷款,周某向警方报案。
去年7月9日,何某向警方投案,交代犯罪事实。何某说,因叶某欠他钱,他才动了歪脑筋。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行为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鉴于他系自首,且已弥补银行损失,可依法从轻处罚。温都记者黄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