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外埠报道  ->  外埠报纸 -> 正文

用地纠纷引发堵路风波 两堆黄泥挡住“必经之路”

2013年06月17日 08:29:56来源:温州都市报字体:

  温州都市报讯 龙湾区永兴街道沙园村村民近日向市长专线反映:位于龙湾区永强大道3417号旁的一条沿河通道,被周边一家企业用黄泥倾倒占用,导致沿河的其他五家企业无法正常生产。昨天,记者随市长专线工作人员实地探访,发现堵路原因,缘于一企业与当地村委会的用地纠纷。

  黄泥挡道,缘于用地纠纷

  村民反映的这条通道,北侧沿河,南侧是一家名为“温州市罗山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山”)的企业。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这里时,发现两大堆黄泥几乎堵住了这条五六米宽的道路,仅留出沿河几十厘米的空隙,供行人通行。

  位于通道北侧数十米处,是旭辰阀门有限公司,该公司老板方德明说,沿河通道是附近5家企业员工每天的必经之路,通道被挡后,生产计划被彻底打乱了,这几天都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罗山”公司一名自称是企业负责人儿子的王先生说,在通道上倾倒泥土,是因为和村里在厂房用地上起了争执,才出此下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拿出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称黄泥所占的位置,原本就归“罗山”使用,这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已清晰标明,而《房屋所有权证》上则显示,房屋距离河边10来米。王先生说,正因为如此,他们打算在自家的土地上种些树,美化环境。

  对于这样的说法,地块所属的永兴街道沙园村村支书王国强并不完全认同。王国强说,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目前通道沿河的大部分区域确实归“罗山”使用,但按照村里的老规矩,沿街企业有义务分摊一些面积用作道路交通,这一带企业都如此,“消防通道总该留出来吧。”王国强还出示一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他说,这是从规划部门得到的。按照上面的规定,“罗山”的厂房用地为1050平方米,道路用地747平方米,其中包括永强大道500多平方米,北首河边道路约200平方米。根据他们计算,沿河道路的宽度至少要留出7米。

  取消“补偿”,致使矛盾升级

  对于厂房,王先生说,原来属于沙园印刷厂,他母亲在2000年前将其收购,之后他们缴纳了一部分税金后,土地性质从村集体所有变成了国有性质。而且当时规划的这条通道本来就只有两三米宽。后来几家企业陆续搬了进来,为了方便大家进出,上一届的村两委曾与其母亲协商,希望“罗山”腾出沿河的土地,建成交通便道。而村里将临近企业的一处200多平方米的集体用地划归“罗山”,作为补偿,“当时我母亲答应了,所以通道就拓宽到了现在的宽度。”去年底,换届后的村两委收回了这块补偿用地,从那时起,双方的矛盾开始激化。

  各执一词,协商陷入僵局

  王国强说,今年1月23日,“罗山”第一次用黄泥堵路。6月7日、9日、10日,道路又连续被堵。只要“罗山”愿意清除道路障碍,并将围在厂房一侧的一堵围墙拆除,村里愿意将收回的那块用地,再给“罗山”使用,而“罗山”只用象征性地交纳一点租金。

  对此王先生认为,“罗山”腾出的作为沿河通道使用的面积,本来就是属于他们的。而村里答应补偿的村集体用地,证件全无,这对他来说完全没保障。更何况,通道南侧围墙,已按有关部门规定,做成通透式,并不是违章建筑,没必要拆除。

  真相如何,三大疑问待解

  王国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到市国土局龙湾分局了解过,“罗山”的厂房土地性质依旧是村集体所有,他并不认同王先生出示的证件。在王国强看来,“罗山”当年与沙园印刷厂的土地买卖行为,属于买卖村集体土地,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村两委已决定诉诸法律解决此事。对此,王先生也表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有关人员称,土地性质的真相如何,他们将查阅原始档案。对于此纠纷的有关情况,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记者朱斌/文 郑鹏/摄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温州都市报
分享到: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