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享了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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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育苗本报特约记者蒋志军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2012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结算完毕,164名农村大病患者共获得赔款571.8万元,人均获赔3.5万元,为当年龙湾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新农合大病保险更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村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是好事就要办好
龙湾区新农合保险已运行近10年,筹资标准和基金总量逐年提高,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也为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开办奠定了经济基础。2012年3月,温州获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2012年8月,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更为这一民生工程送来了两股政策春风。借这两股政策东风,在温州保监分局的积极推动下,2012年9月,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国人寿龙湾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率全省之先试点新农合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一项惠民工程,是大好事,我们一定要办好!”中国人寿龙湾支公司相关负责人在签约仪式上表示。
合作双方约定,以所有参加龙湾区新农合保险的人群为参保对象(2012年实际参保23.6万人),先按每人14.6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筹集保费;凡参加新农合保险的大病患者,有效医疗费用超过8万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75%,全年累计获赔金额最高为19万元;首年保险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为确保新农合大病保险长期稳定运行,合作双方还协商建立了风险调节的相关机制。以上年赔付情况为基础,双方确定一个预定赔付率,如果当年实际赔付率低于预定赔付率5%,结余部分直接抵扣下年度保险费用;如果当年实际赔付率高于预定赔付率5%的,超出部分由新农合基金予以补偿。
为更方便参保人,合作双方一定程度上合署办公。保险公司在社保服务中心派驻专人,设立咨询电话,全面负责理赔的办理、收件、调查、系统处理等工作,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服务。社保部门为保险公司人员提供办公场所等支持,并授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定的医疗保险管理系统操作权限,方便保险公司对理赔单证进行审核。
开办一年多方叫好
据了解,龙湾区永中街道的郑女士,今年60多岁,因患继发性肾脏病、糖尿病、尿毒症,一年中住院达10多次,共发生28.3万元医疗费。她通过新农合基本医保基金报销了11万元,又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了14万元,最终她仅付费3.3万元,报销比例接近90%。
龙湾区海滨街道的王女士为最高补偿金额者之一,她向记者介绍说:“我患大病后共报销了30万元,其中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了19万元,要不然,我真无法想象今后怎么生活,我们这些农民真是享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福了。”
“没有大病保险之前,一家人的工资加在一起都远远不够治病,现在,我一个人的工资就可以负担了。”一位重病患者家属如是说。
“我们承办的龙湾区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率为94%(2012年度),基本符合"保本微利"的承办原则。我们更看重的是社会效应和行业示范作用。我们发挥网点覆盖面广等优势,在提供新农合大病保险各项服务的同时,还帮助审核异地就医案件31例,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受到了政府部门及群众的欢迎和信任。另外,也为保险业参与社保体系建设提供了借鉴。”中国人寿龙湾支公司经理周玉鹏对记者说。
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农合大病保险委托保险公司办理,有效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成本,减轻了政府部门的工作压力。如果政府部门自办,不仅要增加人员编制、租购场所以及办公设备等,而且也缺乏专业经验及工作和机制灵活性等。
积极稳妥推进扩大覆盖面
据温州保监分局相关人员介绍,在龙湾区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示范效应下,温州不少地区相继开办大病保险,有文成县新农合大病保险、乐清市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但未实现对全市所有人群与区域的覆盖,而且各地的承办模式与补偿标准也不尽相同。
为此,温州保监分局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努力扩大覆盖面,真正做到办好业务、造福百姓,让政府放心,让老百姓满意。一是全程跟踪,对全市已开展的大病保险项目进行摸底调查,每季度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推广经验。同时对准备开展的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为目的,从监管的角度评估公司大病保险业务、服务、财务管理方面的情况,保证项目依法合规。三是开展风险提示,要求有关保险机构事前充分评估履约能力,包括专业人员队伍、服务保障水平、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估,防止短期行为。四是加强协调,向相关部门宣导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共同研究简化报销手续,允许参保人使用医保卡对大病保险费用进行即时结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