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检察院回访未成年人帮教
近日,龙湾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协同该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回访检察院帮教企业温州市飞云达鞋业有限公司,了解涉罪未成年人洪某、刘某的生活、工作及学习情况。
洪某、刘某案发前系飞云达鞋业技术员工,两人都是未成年人,因琐事发生口角而纠集人员聚众斗殴。去年,他们以涉嫌聚众斗殴罪被移送龙湾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为了教育、挽救洪某和刘某,龙湾检察院对两人开展品行调查,并委托专业心理教师对其进行了心理评估。根据其平常的生活表现、性格特点、犯罪情节以及企业提出的申请,该院认为二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悔罪表现,决定对二人不予批准逮捕。随后,检察院与飞云达鞋业签订帮教协议,由该公司负责帮教工作,检察院安排人员定期进行回访,对两人的表现进行评估。
此次回访中,洪某、刘某汇报了自己近段时间的生活、工作及学习情况。飞云达鞋业负责人称,两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工作认真,表现非常积极。截至目前,龙湾检察院共与6家企业签订帮教协议,并定期对企业里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回访。至今,所有企业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无一人重新犯罪。□龙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