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器”霸占道路停车位续 霸占车位先警告后处罚
温州网讯温州市区停车资源本就匮乏,却有不少停车位被各种“神器”霸占,让停车难问题雪上加霜。昨日,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联合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对飞霞北路、黎明东路、黎明中路一带的违法占用道路停车位现象进行整治,并表示今后将采取先警告、后处罚的管理方式来加强管理,若市民发现此类现象,可拨打110或者96310进行投诉。
昨天下午,联合执法队伍来到占位现象较为严重的飞霞北路,对沿街店铺的占位行为进行劝导,但一块霸占道路停车位的大石头让执法人员犯了难,五六个人一起出力都搬不动,最后只能将其推至一边。“用石头来霸占车位并不少见,但这么一块五六个人都搬不动的大石头,却是头一回遇到,这是严重的占道行为。”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江滨中队中队长徐芳称,将与街道相关人员交接,把石头搬离。
“今后,我们将加强巡逻,对这样的占位行为进行劝导,并做相关记录,若劝导后再次发现同样行为,我们将对行为人这种违法占道行为立案查处,处以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徐芳说道。同时,据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信息宣传科科长周骞介绍说,市民若发现占位行为可拨打96310进行投诉,他们承诺白天工作时间里,会在半个小时内到达城区内违法行为处进行执法。
交警部门则表示,今后将不定期与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联合举行类似整治行动,而在处理过程中则会以口头警告为主,若发现屡教不改的,会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取证认定其擅自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行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