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元骗得奔驰车 出事故再骗23万维修费
本报讯(缪眎眎岳思轩)见洗车店管理不规范,男子肖某略施小计,花15元骗得一辆奔驰轿车,并开回老家安徽炫富。谁知节外生枝,奔驰车被撞,“奔驰哥”再冒用他人身份骗领到20余万元修理费,并将其挥霍一空。
日前,乐清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与他两年前因交通肇事所判刑期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34岁的肖某是安徽人,平时在温州、台州等地做医药代表。2011年1月2日,肖某在乐清市中医院做业务时,发现对面有个洗车店管理不规范,于是便想骗辆车来开开。
肖某到洗车店,站在一辆银色奔驰轿车后面,镇定地掏出50元给洗车工。洗车工找给肖某35元,同时将车钥匙交给他。肖某将车开回安徽,来回于合肥、蚌埠、六安等地,潇洒地过了一回开豪车的生活。2011年1月21日,在他前往六安的途中,由于路有积雪,一辆货车和客车追尾,同时碰撞到他的车。肖某将车开到4S店,经估算要20多万元维修费。因在该事故中肖某无责,他便持一张捡来的“杜某”驾驶证,冒充杜某处理事故索赔。
肖某嫌正常的理赔程序太慢,便让4S店先将发票给他,向保险公司理赔。他从保险公司及肇事方领取23.43万元修理费,并挥霍一空,致使该车因无法付清维修费而被留置在4S店。
后来,由于肖某法制意识淡薄,连碰霉运。2011年3月29日,肖某因无证驾驶被怀远县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4月13日,他因无证驾驶撞死一人,撞伤两人,于6月24日被当地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而因洗车而失车的奔驰车主金某,当年一气之下状告洗车店。乐清法院于2011年判决洗车店主赔偿金某29.8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