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文明办主任私设小金库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温州网5月30日讯(记者温婉) 记者从平阳县纪委了解到,平阳县文明办主任因私设“小金库”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5月1日,网传“平阳文明办主任虚开发票套取百多万”后,平阳县委、平阳县纪委十分重视,5月2日平阳县纪委立即组织人员介入调查。
经查明,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在平阳县文明办主任兼平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郭必文的同意下,由平阳县文明办宣教科科长王某某通过有关企业,采取虚开发票、多开发票方式从县文明办工作项目中套取财政拨款资金130多万元,在单位内部设立“小金库”用于工作方面的开支,构成了违反财经纪律错误。
至案发时,“小金库”尚有余额58多万元。根据调查情况,5月20日,经平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平阳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平阳县文明办主任兼平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郭必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根据党纪处分规定,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内职务自然免去,郭必文的平阳县文明办主任、平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自然免去)。
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平阳县文明办宣教科科长王某某(已免去宣教科科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小金库”余额58多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