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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3000多元金首饰仅卖100元

2013年05月30日 16:16:29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一对金耳环、一条金项链,价值3000多元的金首饰,却只卖了100元钱。这是一个只有13岁的小男孩做的傻事。

  5月30日上午,在龙湾永中某厂里上班的贵州遵义籍朱某某夫妇俩发现放在自己暂住的出租房里价值3000多元的一对金耳环、一条金项链不翼而飞了,这可急坏两口子,毕竟是他们好不容易打工积攒下来的钱才买来的。

  他们第一反应就是怀疑自己上小学五年级的儿子所为。夫妻俩立即把儿子叫到面前,开始轮番“审讯”起来,毕竟做贼心虚,没用几个回合,儿子就承认了自己“拿取”的过程。

  大约在一个月前,朱某某夫妇俩上班去了,家里只有儿子“小朱”一个人,因为嘴馋想买零食吃,于是就在房间里到处找,然而一无所获。正当他准备放弃时,突然看到一个包包里用小布袋装有东西。“小朱”觉得好奇,打开来看个究竟,原来里面装有一对金耳环和一条金项链。他马上眼睛一亮,何不把这个卖了,可以换钱买东西吃。

  “小朱”小心翼翼将首饰用纸包好,出了家门。可是卖给谁呢?一时还真的难倒了他。经过一番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了有地方应该可以卖,那就是金店加工点。

  当日,小朱来到离家不远的农贸菜场附近一个金店。

  “老板,这个你要不要?”小朱胆怯地问。

  这是一个外地来温州从事金银首饰加工的湖南长沙人,姓邓。

  邓某某见是个小孩,就问:“什么东西,拿来我看看……。”从事金银加工多年的他,一眼就看出来这是黄金首饰,便试探问小朱:“你想卖多少钱?”小孩毕竟是小孩,根本就不知道卖多少钱。便随口说了一句:“你给多少就多少吧。”

  于是,邓某某经过一番端详后,拿出100元钱给了小朱。

  小朱拿到钱后,兴奋不已,没两天就挥霍一空。

  当民警问金店老板邓某某为啥才给这么一点钱时,邓某某显得有些尴尬。“我就知道家长会找上门来的,给多了,小孩肯定会把钱花掉,所以,就给了100元。”

  现邓某某已将一对金耳环和一条金项链如数还给了朱某某夫妇俩。具体案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 陈静] 
关键词: 小朱 某某 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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