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马大哈忘了墙内藏黄金 工人拆墙后占为己有
温州网讯曾把价值4万多元的黄金首饰藏在墙内,房主竟然忘记。装修时,工人拆墙发现这些首饰,心生贪念占为己有。日前,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工人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处罚金3000元。
胡某,今年49岁,江西省德兴市人,案发前一直在乐清打工。去年8月3日,因家里的卫生间漏水,乐清郑女士想拆墙重新装修,便雇了胡某。
当天下午,胡某在清理敲墙掉下的砖头、瓷砖时,发现在砖头堆里有个小红布包。他打开一看,里面有一个塑料袋,袋子里装有一些首饰。见四周无人,他便将它们放进自己口袋。
干完活回到家,胡某细数了一下袋子里的首饰,里面有手链2条,金项链3条,另外还有一些小孩的金戒指、金坠子等。之后,他将这袋黄金首饰藏到床底下。3天后,郑女士与人聊天时说到了首饰,这时才想起自己曾将一袋黄金首饰藏在卫生间墙壁内。她马上跑去寻找,黄金首饰早已不见踪影。
郑女士立刻联系了胡某,并表示以5000元感谢费“赎”回黄金首饰。胡某却拒不承认曾见过遗失的黄金首饰。最后,郑女士报警。胡某在民警面前交待了犯罪事实。经鉴定,被偷黄金首饰价值47880元。
记者黄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