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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汤”重现温州茶叶市场 三地齐争名号引发热议

2013年05月22日 10:28:24来源:温州网字体:

 

  各地茶企:

   “井水不犯河水”

  重振黄汤路径不同

  “‘黄汤’是这一类茶的总称,不论是平阳县志还是有关茶叶的教科书,都能找到‘平阳黄汤’的字样。”当记者联系平阳县天韵茶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钟维标时,他的语气平静而且自信。

  在他看来,泰顺注册“黄汤”商标与他生产“平阳黄汤”是“井水不犯河水”,都是在做各自的产品。与泰顺专注于建立品牌保护做法不同的是,平阳的制茶企业这几年更注重的是恢复“平阳黄汤”的制茶工艺。

  2010年,由林平、卢立浣、陈积柱共同研发的“平阳黄汤茶叶加工工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平阳黄汤也因此被喻为“重出江湖”。而在茶业界摸爬打滚了十多年的钟维标,在这几年也在尽自己所能,到处寻访恢复失传的古茶制法。今年3月,由浙江省茶叶学会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13年“平阳早香茶、平阳黄汤”敬老茶会,以及“平阳县茶叶产业发展研讨会”在杭州举行。让钟维标特别高兴的是,经过大家评鉴后,他试制的几款平阳黄汤获得优胜,同时还得到中国国际茶文化研究会秘书长姚国坤的赞许。

  “平阳在去年启动了‘平阳黄汤’的原产地认证工作,虽然也想到了注册商标,但至今还没有注册一个集体商标。”钟维标承认,“平阳黄汤”的品牌以及商标建设工作,还需要时间来完善。此前,他也曾与泰顺的制茶企业联系,希望能双方合作共建一个“黄汤”品牌,但没有成功。对于泰顺方面抢先注册了“黄汤”商标,他表示可以“理解”,“但我们茶农种了几百年的茶叶,不可能因为一个商标而不做,做事总要‘以理服人’。”他说。

  记者联系了市农业特产站,该站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将了解到的情况向上级作了汇报,之后会讨论研究关于“黄汤”品牌建设和推广的问题,而这,是茶企和我们所共同关注的。

  各方观点:

   “黄汤”具备通用性

  就“黄汤”之争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业人士。

  温州中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陈贺政:

  按照《商标法》规定,四贤茶业有限公司注册的“黄汤”二字,显然是该商标主体部分,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茶、茶叶及茶叶代用品”。“黄汤”注册商标在第30类“茶叶”等商品上受法律保护。除非“黄汤茶”已经属于认定为法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茶叶通用商品名称。至于“黄汤”注册商标权与专利权,在我国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的知识产权。专利权是根据《专利法》授予下取得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权新颖性条件,以及其他众多在先生产该加工工艺技术的事实,该专利权也有被提出无效申请的可能。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方钧亮律师:

  从历史沿革来看,“温州黄汤”已被广泛认可和适用,具备很强的通用性,因此,“黄汤”这一名称,很有可能在将来被认定为茶品通用名称。就目前而言,使用与泰顺茶企所持商标外观特征相同、相似的商标,需要承担较大的法律风险,存在较为明显侵权。但除此之外,该商标对抗性不强,不能依此简单定论他人也不得以“黄汤”两个中文汉字作为产品名称,予以生产、销售。记者沙默杨世朋

  原标题:一则茶企的“郑重声明”,引发人们对茶叶品牌“黄汤”的关注。此次“黄汤”之争,能否成为温州整合资源打响茶叶名品的契机——

  “黄汤”之争,谁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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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静] 
关键词:茶叶 黄汤 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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