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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架空 管线整治

对话部门
2013年05月17日 15:54:07来源:温州日报字体:

  前天下午,记者就整治架空管线的一些具体实施问题,请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城管二处副处长李逸作出详细说明。

  问:已建成的架空管线如何改造,隐蔽措施又如何操作?

  答:已建架空管线都要逐步进行改造,改造的方法主要是埋设入地。而隐蔽措施,适用于一些因地下管位等原因无法埋设入地的架空管线,主要对散乱零星的线路采取集中束理、捆扎、贴墙等措施。

  问:《办法》是否适用于所有类型道路?

  答:不管是新建道路,还是扩建道路或改建道路,管线布设必须要与道路工程同步考虑。不能出现道路修建好了,管线还要重新布置甚至再行架设的做法。

  问:一些无人管理的管线怎么办?

  答: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调查后,难以确认权属单位的,依法予以拆除。在前期摸查中发现的一部分废弃电线杆,将逐步拆除。

  问:哪些架空管线可以保留?

  答:由于特殊原因需要保留且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无安全隐患的架空管线,经牵头部门召开联合协调会,确定改建计划后,予以暂时保留。

  问:可以申请临时架设架空管线吗?

  答:首先要明确一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乱拉乱设、私自敷设架空管线。不过,因工程建设或举办其他活动等原因,确需临时设置架空管线的,应经当地规划部门审查统一后,方可架设。依附于城市道路设置各种架空管线、杆线等设施的,还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工程建设或其他活动结束后15日内,申请人应当拆除架设的临时架空管线。

  问:违反《办法》相关内容,将如何处罚?

  答:违反规定行为一经发现,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架设架空管线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编辑: 陈静] 
关键词:架空 管线 空管 道路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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