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房晒车晒收入晒投资 温州首试官员任前财产公示
温州网讯前天19:06,洞头廉政网发布了一则干部廉洁从政信息任前公示,除了简历、拟任职务等信息外,还包括干部的家庭收入、房产、车辆、投资等财产情况,拟任洞头县住建局法制监察科科长的钱阿思成为唯一公示对象。经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干部任前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公示财产等信息,在温州尚属首次。
“家庭收入情况:年收入7万元”、“现有房产情况:县北岙街道海港花苑7幢×××室;建筑面积,124.3㎡”、“现有汽车情况:无”、“投资或入股情况:无”,这是网上挂出的钱阿思财产清单,他成为4月23日《中共洞头县纪委洞头县监察局关于拟任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从政信息任前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洞头办法”)实施以来,首个在互联网上公示财产的温州官员。
据了解,“洞头办法”公示的对象包括拟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委员、监察室主任、副主任;拟任的县直属部门监察室主任、副主任;拟任的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中层副职干部。公示的内容包括本人简况,本人、配偶资产情况,本人岗位廉政风险,其他重大事项等。公众监督的途径包括来信、来访、来电和微信等网络平台。
昨天,钱阿思这位在洞头县房管局担任办公室主任8年多的股级干部说,自己是土生土长的洞头人,父母妻子都是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靠他一个人,到现在还没车,也没驾驶证。他非常赞同官员任前公示,“管别人廉政的人,自己要先以身作则,任前接受公众监督是一种监督手段,对约束干部的行为大有好处”。
“一旦发现干部有漏报、谎报、瞒报财产等信息的行为,将不予以任用。”洞头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吕子山说,“纪委推干部任前财产公示,有压力。有人说纪检干部不好当,我说不好当你就不要当,干部就要‘打铁还需自身硬’。”
长期研究行政学和公共政策的温州大学教授吴玉宗称:“尽管洞头公示的人群有限,但率先对拟任干部的财产等情况进行公示,与提拔任命捆绑,让公众去监督干部的财产和收入,让不正当收入、灰色收入无处可藏,洞头的做法,开启了廉政建设的新机制。”(记者施世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