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卖成,中介照收10万服务费?
律师说,只要房屋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中介费就可以收龙湾新闻网讯 房屋没卖成,却还要支付高额的中介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近日,市民洪先生就因卖房卖出了一件窝心事。
洪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便想将他的一套房子卖出套现,以解燃眉之急。因一时无法找到合适的买家,于是便委托当地一家房产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介公司”)代为销售,双方签订了《房地产销售(出租)委托合同》,合同约定“房地产的成交总价为363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洪先生需按成交总价的1.5%作为服务费即5.4万元支付给中介公司作为中介服务费;若因洪先生或购买方的原因导致不能成交的,洪先生不得拒绝支付中介费。”
经该中介公司的介绍,洪先生与买方贾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定金协议书》,贾先生支付了定金2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由中介公司代为保管定金。
但过了几天,贾先生却表示不想买这套房子了。因房屋没卖成,洪先生要求中介公司将贾某支付的20万元定金还给他。但中介公司表示,其已按照合同约定让洪先生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完成中介服务,洪先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中介服务费。
根据洪先生与贾先生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定金协议书》第3条约定,由买、卖双方分别按照成交总额的1.5%支付给中介方作为服务费,如果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获得违约金的一方支付双方的总服务费给中介方。按照该约定,洪先生应当向中介公司支付10.8万元的中介服务费。中介公司主张从贾某预交的20万元定金中先行扣除10.8万元中介费。洪先生与中介公司多次沟通交涉,但中介公司仍坚持收10.8万元中介费。双方协商不下,于是,洪先生来到龙湾工商分局汤家桥工商所申请行政调解。
最后,经过调解,中介公司也承认,没有办理房产转移手续,房子没卖掉,收全额的中介费确实过高,同意只收取一半的中介费即5万元。洪先生认为房子虽没卖成,但中介公司确实付出了一定的劳务,促成了他与贾某签订买卖合同,应当支付一定的费用,因此同意中介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
记者感言:
房子都没卖出去,为何中介要扣下中介费?这是不少市民在通过中介卖房时总想不通的一件事。记者向律师咨询后了解到,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中介合同应该是居间合同,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任务就是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房屋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中介公司的任务就完成了。无论购房合同是否能够履行,中介费是要付给中介公司的,除非中介合同另有约定。
因此记者提醒市民,今后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清相关条款,特别是对违约、佣金支付的规定,一旦发现不平等条款,可以提出。如果有特别的约定,可通过书面形式提供补充说明,以免出现纠纷。(戚温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