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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办学,严查! 温州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13年04月25日 09:20:59来源:温州网字体:

  温州网讯本月下旬开始,温州启动为期半年的非法办学专项整治行动,对未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类培训机构和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全面清查,对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登记注册;不符合条件的则要整改或取缔。

  今年3月,乐清柳市一未经批准、非法办学的培训托管中心发生火灾,引起了广泛关注。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建立非法办学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扶持和管理并举,旨在鼓励和敦促无证的办学机构通过整改取得合法办学资格,取缔整改不到位、无法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非法办学机构,以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办学机构的办学秩序。

  整治行动采取“登记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方法,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由举办者提出申请,予以注册登记,纳入正常监管;对经整改能够达到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确实达不到办学条件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整改取得办学资格的办学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办学资格,但办学条件简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其它不符合办学规范和要求的,责令停业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办学。

  在职责分工上,以“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对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由教育部门统一监管治理;对经批准登记注册的各类校外活动场所、各类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咨询机构,由工商、民政、文广新、人力社保和共青团组织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分别监管治理,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以及各类课外班,根据其经营内容参照审批注册登记监管分工归口归类整治,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归口归类有争议的非法办学,由联席会议指定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记者夏晶莹)

[编辑: 陈静] 
关键词:办学 整治 法办 非法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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