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从严管理“人生第一证”
提醒出生一年以上、未申领孩子近期尽快补办龙湾新闻网讯 记者昨从区妇幼保健所了解到,根据本月初召开的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题会议,今后我市将突出加强对医疗机构外及医疗机构内出生一年以上孩子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从严管理“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又称出生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和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据了解,由于以前的《出生医学证明》存在发证率不高、废证率高、档案保管不规范、证件管理随意等问题,2012年6月2日,我省出台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一年。新规定从职责分工、申领和发放及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做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跟以前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相比,新规定对申领时间做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即要求出生证申领时间为婴儿出生后30天内;如果在婴儿出生30天后到一年内首次办理的,则需提交迟领情况说明;如果在婴儿出生一年后首次办理的,则还需提交亲子鉴定书。换句话说,不管孩子是在医疗机构内还是在医疗机构外出生,出生一年后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均需提交亲子鉴定。此外,针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规定在申领时,除携带必要材料外,还需另外提交接生记录证明书、亲子关系声明、父母双方户口簿、社区、街道或单位证明等。
据悉,目前我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共8家,即区妇幼保健所、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区蒲州街道卫生院、区瑶溪街道卫生院、区永中街道卫生院、区海滨街道卫生院、市曙光医院。区妇幼保健所工作人员表示,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超过一年、但仍未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孩子,近期仍可按老规定执行,家长可于近期尽快到原接生单位申领。咨询电话:86887356(陈芳淑华秀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