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龙湾区大力推进行政问责常态化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按照“创新问责机制、创优执行体系、促使作风转变、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对重要决策部署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进、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强力实施干部行政问责制,着力破解工作执行难、推进难、落实难问题,有效提高了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健全问责制度,完善督查格局。按照“强化领导责任、量化执行单位目标责任、细化工作人员个人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符合龙湾实际的行政问责制度,相继下发了《龙湾区治理庸懒散“六个一律”规定》、《关于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实行问责的办法》,明确规定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工作纪律、审批效率、难题破解等16种情况实行问责,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综合督查工作格局。同时,区级配套出台部门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一批具有行业特点的行政问责配套制度。
严格追责机制,实行责任倒查。从各项任务责任的全程跟踪入手,围绕责任主体认定的全员化、责任追究实施的精细化,建立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层层分解追踪责任。出台重点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工作规程,对单位和个人执行不力、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应予以责任追究的3类情形以及倒查追究主体、倒查追究程序、追究方式、跟踪回访等进行明确,切实做到有失必有责,问责必从严。
拓宽问责范围,推行无为问责。将当前的问责制从单纯追究“有过”向既追究“有过”又追究“无为”转变,探索建立《龙湾区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办法》,做到不仅要对发生的重大事故问责,而且要对行政作出的错误决策问责;不仅要对滥用职权的行政作为问责,而且要对故意拖延、推诿扯皮等行政不作为问责;不仅要对经济领域的安全事故问责,而且要对政治、社会等其他领域的事故问责;不仅对犯了法、有了错要问责,而且对能力不足、履职不力、施政不佳、执政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也要问责。
(作者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慧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