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首例非诉行政执行案落定
依法对“最后一户”强制执行本报讯(记者杨世朋报道组雷忠义) 一个街区的改造和一户拆迁户的诉求,如何权衡?日前,文成县人民政府的一纸“通知”给出答案: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准予强制执行文政征决(2012)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中确定的腾房搬迁义务内容。在政府向法院申请强拆获准并执行后,文成县城苔湖街改造的最后一户拆迁户“老林”,也成为温州有史以来第一位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苔湖街位于文成县城旧城区城北片区。2011年3月,该县正式对苔湖街进行改造,涉及362户村民。截至2012年5月底,361户、390间房屋签订了拆迁协议,唯独苔湖街50号老林家庭不同意拆迁。该县旧城改造工作组与老林进行多次协商,并通过他的亲戚朋友、以及市民监督团,就房屋拆迁及补偿问题进行了交流,但因老林要求的700万元房屋货币补偿与评估公司做出合计3158276.4元的估价相差甚远,双方最终无法达成共识。
一边是苔湖街已签约村民原定3年回迁的建设任务,一边是“最后一户”迟迟不愿拆迁的无奈,文成县人民政府于去年12月12日依法申请对“最后一户”强制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规定的腾房搬迁义务。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听证审查后,于今年2月19日依法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决。随着“最后一户”拆迁的强制执行,苔湖街房屋拆迁工作尘埃落定。
据介绍,苔湖片区一期改造项目是该县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旧城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18.05亿元,涉及保障性安置房及旧城改造等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