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开审高速交警刘万军被撞案
龙湾新闻网讯 近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曾经轰动一时的高速交警刘万军在执行警务时被撞身亡事故案件。
2012年11月8日0时30分,高速交警刘万军在G15沈海高速公路乐清清江段巡逻时发现慢车道上有辆江西牌照的重型货车,像蜗牛一样前行。于是他们开车跟了上去,用警车警示后方来车,并用车载喊话器,示意对方停到右侧硬路肩,准备查验异常情况。随后,刘万军下车到后方询问车况。这时,后面一辆江西牌照的重型厢式货车开了上来。它先碰撞了重型货车的左侧,随后撞上刘万军……这辆车最终停下来时,还把前方的警车撞到了边护栏,并拖行了10多米。刘万军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法庭上,肇事人何文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文艳违反交通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但被告人何文艳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由于本案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经合议将择日宣判。(记者 陈智慧 汪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