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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人行道违停 昨开出首张罚单

■行人叫好:车占人行道现象得改一改了 ■车主叫苦:实在没地方停车 ■部门建议:多乘坐公交出行
2013年03月01日 15:16:59来源:温州日报字体:

  昨天下午,行政执法人员对市区解放街人行道上违停的机动车开出罚单。本报记者蒋超/摄

  

  -本报记者胡建国杜一川

  通讯员周骞

  都市报讯在温州市区,人行道还承担着“露天停车场”的职能,昨天起,这一现象将有所改变: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对人行道违停车辆进行严管,对违停车辆处以150元的罚款。五马中心商圈是首个重点严管区域,其范围:东起环城东路、飞霞南路,西至信河街、小南路,南起马鞍池路,北到望江路。

  昨天下午,一辆红色奔驰车停在市区人民中路国际大酒店前的人行道上,还压住了盲道。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记录该辆车的相关信息后,在驾驶室车窗上贴了一张“人行道违法停车通知书”,内容为:“XXX车号驾驶人,您的车辆于2012年8月16日15时39分在人民中路国际大酒店处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停放,请您于2个工作日后15日内,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到温州市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有关中队接受处理。”这是人行道违停严管正式开始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市区大南路广利桥,桥西侧人行道上停着9辆汽车,执法人员对这9辆违停车开了罚单。这些车辆停在广利桥桥面上用白线施划出的“车位”内而受到处罚,执法人员解释,这些停车位的施划并不标准,按照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局制定的车位设置方案,必须符合三项条件才能设车位:1、不得占用盲道或影响市政附属设施的使用,桥梁上不得设置;2、单侧人行道净宽≥5米;3、必须考虑到人行道路面承受力,不能对路面造成破坏。执法人员提醒车主,不少人行道上的白线泊位是私划的,城管与执法部门并不认可,仍会进行处罚。

  目前,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局已在鹿城路、马鞍池路、望江路、飞霞北路的人行道上确定第一批300个停车位,近期将施划标线。

  考虑到温州停车难的实际情况,根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临时违停行为,执法人员基本以告诫和劝离为主。昨天的执法过程中,就碰到几个这样的例子,车主听说人行道违停要处罚,匆忙赶来开车,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

  本月初,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五马中心商圈内人行道上的违停车辆进行劝告和提示,对违停车辆张贴“执法提示单”,但暂不予以处罚,给车主一个“缓冲期”。对处罚人行道违停车辆,沿街商家和路人大多表示支持,商家认为店门前被车子占据,影响到他们生意。而行人称,车占人行道是该改一改了,要不,连走路都得绕道。

  但众多有车族直叫苦,市区停车泊位原本就不足,实在没地方停车,今后只能多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他们呼吁管理部门充分考虑停车难问题,比如增加一定量的停车位,做好停车指引,而不是一罚了之。

  

 

[编辑: 陈静] 
关键词:人行 人行道 行道 执法 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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