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刘万军因公殉职案昨在龙湾开庭
人民网温州2月28日电(记者姜伟通讯员龙轩)昨天上午,温州高速交警刘万军因公殉职案在龙湾法院开庭。
2012年11月8日0时30分,何某过度疲劳驾驶重型厢式货车,途径G15沈海高速公路时,碰撞冉某驾驶的停在硬路肩上的重型普通货车左右后部,又碰撞在硬路肩上执行警务的警员刘万军,最后碰撞停在硬路肩上由李某驾驶的警车左侧。事故造成刘万军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认定,何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冉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刘万军、李某(协警)无责任。重型厢式货车司机何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昨日庭审上,何某当庭供认了自己因疲劳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何某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于何某属过度疲劳驾驶,应从重处罚,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2年至2年6个月。
在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审理部分,刘万军的亲属提出6被告人共同赔偿因刘万军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010136元,并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两货车保险公司在保险金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原告人。
龙湾法院择日将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