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强配备 从严管理 从优关爱
本报讯(记者姜巽林实习生陈泉秀)记者昨天从全市三级干部大会上获悉,我市就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出台若干意见,从强配备、从严管理、从优关爱乡镇(街道)干部,使政策导向、力量配备等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给这支推进转型发展的主力军提神加油。
近年来,乡镇(街道)干部成为推进招商引资、“三分三改”、“四边三化”等重点工作的一支主力军。为使这支主力军更具战斗力,我市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从多个方面对乡镇(街道)干部给以激励和政策倾斜。
为充实乡镇(街道)队伍的精兵强将,今后我市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配备上,将更加注重基层工作经历。意见提出,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经历的要逐步达到50%左右。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优先从具有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优秀乡镇(街道)中层干部、特别是社区书记,分别作为选拔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副科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
此外,我市还将有计划地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调一批德才素质好、现实表现优、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挂职。每年招录的公务员、事业干部,优先考虑安排到乡镇(街道)补缺。
在从严管理乡镇(街道)干部队伍上,意见要求,规范乡镇(街道)工作日常运行,全面推行乡镇(街道)干部住夜制度、驻社联村进网入格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定期民情分析和民主协商制度,完善工作项目包干制、便民服务承诺、“一线工作法”、为民办事全程代理等做法。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强化乡镇(街道)干部执行力,厉行勤俭节约,防止违规操作。如违反规定,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行追责。
意见还在竞争性选拔、年度考核等方面对乡镇(街道)干部给以从优关爱。如,“在公开选拔、差额遴选等竞争性选拔中,定向乡镇(街道)、社区干部的选拔要有一定比例”,“乡镇(街道)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可提高到2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应向乡镇(街道)倾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