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委关于丁建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委决定:
丁建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
周金琳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
张昶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
陈昌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谢成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姜益民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赵建新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郭瞿工贸新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
张启成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祝照宇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科长级);
项海光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效能监察室主任、温州市瓯海区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苏海鸥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长级);
董国华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叶向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兼);
周卢琴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林莉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童丽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委员会委员、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许克达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温州市瓯海泽雅城郊休闲旅游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蓓蕾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瓯商”第三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610 办公室副主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成员职务;
李崇滔同志任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李新坚同志任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
卓国林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城市中心区建设开发指挥部党组副书记;
周爱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党组副书记;
刘建锋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党组成员;
潘建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周琛灿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
鲁建利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森林公园建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保留正科长级);
免去谷国平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老干部局局长、温州市瓯海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姜慧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白茹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赵憬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周长东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韩克林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党组成员职务。
根据区委发〔1999〕121 号文件规定,祝照宇、项海光、苏海鸥、潘建等4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2013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