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首例非法组织卖血案开庭
法官:非法组织献血3人次以上就将构成犯罪目前各大医院用血紧张,一些不法分子就当起献血“中介”,以此获利。昨天上午,龙湾首例非法组织卖血案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从去年3月份起,饶某违反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多次通过联系需要献血指标的单位及用血患者亲友,到网吧组织卖血者以上述单位和个人名义进行“献血”,从中赚取差额获利。
“我自己之前也是跟着别人去献血,知道了许多单位和村里有献血指标,他们会找我们组织人以他们村里的名义献血,并会按献血量给我钱,我再把钱分掉。”饶某交代,自己的第一笔生意是在2012年的3月份。当时,他在温州市中心血站准备献血,一位女士家属急需血小板,“你如果肯献血小板我就给你钱,献一次600元”。饶某接了生意,随后便在网吧找到了一名男子以300元的价格成交,第二天饶某带着该男子去献了血。
饶某利用这种方式,共组织10多人次非法卖血,违法所得共17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饶某多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组织卖血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上,饶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不懂法,希望法庭能从轻判决。龙湾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据悉,本案在龙湾尚属首例。经办法官说:“组织献血三人次以上就将构成犯罪,大家应该以饶某为戒,房屋买卖中介可以有,血液交易中介不能有。”
在现场旁听此案的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各大医院用血紧张及亲友互助献血制度的不完善是造成此类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他们将会继续加强组织献血工作,不让违法分子有机可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