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交警窗口办事员玩手机续:文职卢某予以辞退
经调查,为温州交警三大队一中队2号交通违法窗口文职人员卢某在上班时间使用手机处理与窗口工作无关事务。
由于卢某未履行窗口即办制和首问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及时回应办事群众诉求。温州交警三大队作出以下决定:一、对窗口文职人员卢某予以辞退;二、对窗口责任民警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温州市公安局局规》扣分;三、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中队领导通报批评并按《温州市公安局局规》扣分。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大队各窗口的管理,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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