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10日温州市龙湾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温州市龙湾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梅山群检察长所作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中共龙湾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龙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 李伟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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