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龙湾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三届龙湾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集中展示我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龙湾区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三届龙湾区道德模范分为“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并设立道德模范提名奖。
二、评选范围
龙湾区公民(包括在龙湾区工作、学习、生活6个月以上的非龙湾区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推荐为龙湾区道德模范人选。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二)具体标准
1、诚实守信模范: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公众信誉高;(2)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理念,以信用取信于人,对他人给予信任,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忠实履行诺言;(3)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事迹。
2、助人为乐模范:除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要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2)发扬互助精神,对于遭遇不幸、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奉献爱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克服困难;(3)发扬公益慈善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3、见义勇为模范:除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不顾个人安危,主动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重大案件做出突出贡献;(2)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3)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4、敬业奉献模范: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立足岗位、善于学习、刻苦钻研、技术精湛、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2)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树立文明形象、服务人民群众,赢得广泛好评;(3)干一行、爱一行,在艰苦条件下和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本行业或全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5、孝老爱亲模范:在对待具有血缘、亲缘以及法律认定的有亲属义务关系的人员时,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理解、尊重老人的意愿,精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2)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每一位亲人,抚育子女、培养后代,夫妻和睦、互相信任,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3)关爱亲人、倾心照料,尤其是家人生病受伤等情况下,能够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同舟共济、克服艰难,用无私的亲情温暖慰藉亲人。
四、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区文明委组织协调下,成立第三届龙湾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区活动组委会),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文明办、区新闻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为成员单位。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
五、评选程序
1、推荐。各街道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推荐候选人。群众可以向所在街道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推荐信。群众直接向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的人选,由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街道进行筛选。区属各单位可以于2013年1月18日前直接向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本行业、本系统人选。(电话:86968139,邮箱:xucq6688@163.com,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1420室,邮编:325058)。
2、组织审核。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各街道、区属各单位对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在候选人本人单位、社区或村(居)征求意见,同时征求综治、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金融、质检等部门的意见。区活动组委会将对推荐的对象进行认真严格的复审。
3、确定推荐人选。各街道、区属各单位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初评,经初评后,按要求填报“龙湾区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表”(一式三份),每人附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2寸免冠彩照3张,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于2013年1月18日前报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街道推荐名额为道德模范每类人选1-2名、五类人选合计不超过10名,区属各单位道德模范推荐不超过1名.
4、公示投票。2月22日前,区活动组委会对各街道、区属各部门推荐上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道德模范每类人选确定4名,作为第三届龙湾区道德模范候选对象,并将这些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今日龙湾》、《龙湾新闻网》上刊登,接受社会监督和投票。
5、评选审定。2月28日前,区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候选对象的群众投票与评委评审意见,综合评定第三届龙湾区道德模范人选,各类人选最终评定为2名,提名奖人选若干名。
6、表彰。根据区活动组委会综合审定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对评出的道德模范人选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把推荐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我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进实施文明素质工程、建设文化大区的有效抓手,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周密部署,形成工作合力,使推荐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广泛立足社区、企业、村居、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发动群众参与,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道德模范贯穿推荐评选活动始终,大力宣传近年来公民道德建设进程中我区公民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崇高思想,在社会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届时,将专门举办龙湾区道德模范巡讲活动,集中展示我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营造人人争做道德模范的浓厚社会氛围。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