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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警方摧毁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

2012年12月25日 09:31:44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 争抢运输工程、暴力招投标、暴力讨债。日前,经过艰苦不懈努力,龙湾警方成功摧毁一个危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团伙。12月18日,该团伙成员9人已被判刑,主犯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11年12月9日晚9时30分许,多名男子持刀到永中街道绿城海棠湾工地进行捣砸,造成2辆工程车玻璃、轮胎多处被毁。

  2011年12月11日下午1时许,瑶溪镇黄山村扶贫开发区灵昆大桥堤坝边工地上发现货车玻璃被砸,轮胎被扎。同日14时许,灵昆大桥上两辆工程车被捣砸。

  2011年12月18日凌晨5时许,绿城海棠湾工地工人郭某驾驶运泥车路过龙湾区永中街道绿城海棠湾工地附近时,被一辆银色轿车拦截,并被从银色车上下来的五名男子殴打成轻伤。

  自2011年12月份以来,龙湾经常发生工地车辆被砸,人员被殴打的案件,龙湾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侦查员通过对绿城海棠湾工地进行调查走访,发现有一名叫陈某某的当地男子曾经因为没有竞选上安置房工程而对该工程负责人进行过威胁。

  专案组立即对陈某某进行仔细调查,发现其有犯罪前科,1987年因流氓罪被判9年,1999年因绑架罪被判10年,同时发现陈某某通过多层关系纠集他人进行捣砸。通过进一步侦查,警方初步确定陈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2年3月20日,龙湾公安分局开展收网行动,相继在龙湾、瑞安、仙居、金华、丽水等地抓获陈某某、余某某、钟某某、詹某某、崔某某、陈某、宓某等七名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交代了受陈某某的指使,多次纠集人员持械对绿城工地工程车进行捣砸的犯罪事实。经查,该团伙以陈某某为首,底下骨干成员3名,骨干成员又发展一般成员5名,共涉及案件20起,其中故意伤害案件2起、寻衅滋事案件5起,故意毁坏财物10起、敲诈勒索1起、非法拘禁1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1起,警方共缴获仿六四枪支1支,子弹5发。

  经查,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采用集中食宿、给予报酬的方式,拉拢团伙成员。为了加强对团伙成员的管理和控制,规定团伙成员不得单独行动,安排成员集中食宿,统一保管、使用作案工具,还不定期给组织成员发放钱财,经常安排聚餐、娱乐等方式笼络人心。逐步形成以陈君淼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龙湾区瑶溪街道、永中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带为了攫取财富发展壮大,通过争抢泥浆运输工程、暴力招投标、暴力讨债等活动,多次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龙湾区的工程运输行业造成恶劣影响,给运输从业者造成恐慌,严重扰乱社会风气,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2年12月18日,龙湾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陈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0元,罚金人民币20000元,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两年至六年有期徒刑不等。(通讯员 杨继划)

[编辑: 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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