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陈德荣等领导作出批示:学习宣传陶蛟龙先进事迹
11个月,一个人能做些什么?昨日温州日报一版刊发长篇通讯《魂系天平》,报道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蛟龙的先进事迹,读来感人至深,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陶蛟龙同志因公殉职后,李强、陈德荣等省、市各级领导纷纷作出批示,号召向陶蛟龙同志学习。
12月13日,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强批示:陶蛟龙同志爱岗敬业、公正办案、事迹感人。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向先进同志学习的氛围,进一步树立我省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德荣批示:陶蛟龙同志虽到温工作时间不长,但其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公正办案的工作作风和突出业绩受到我市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在转型时期,宣传其先进事迹有利于弘扬先进,提升温州改革开放的形象。
12月13日,省高院院长齐奇作出批示:陶蛟龙同志是“任长霞式”的模范法院院长。事迹突出,感人至深。
陶蛟龙同志今年1月担任温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以来,敢抓善管,积极有为,推动温州法院多项工作走在全省法院乃至全国法院前列。法院工作得到最高法院、省高院和省市领导65次批示肯定。陶蛟龙同志因公殉职后,他的先进事迹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网友纷纷通过论坛、微博等形式表达敬意和哀悼。
12月12日,省高院决定,追授陶蛟龙“全省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并追记一等功。(记者刘宏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