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加快转而未供土地清理见成效
截至11月底,龙湾区已经累计完成4388亩的转而未供土地清理任务,完成率达87.4%。主要做法:
一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职能部门受理审批事项时,对于资料不全或基本符合审批条件的,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予以通过。区发改局审批项目建议书时,确需财政部门意见的,出具联系单后先批后补;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向有关部门出具项目建设征求初步意见函,按简易程序先予以审批。区环保局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时,先出具环评初步意见,再按环评程序审批。
二是实行合并公示制。合并供地审批公示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公示两项环节,由规划和国土部门联合登报公示,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同步进行,公示时间10天。此举将有效缩短办理时间,至少可提速10天。
三是实行即时办理制。对业主单位申报的事项,实行即到即办。对项目建议书批复、环评初审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审批事项,不需要作实质性审查、核实的,当场或当天进行审查办理;对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核实、实地踏勘或联合审查的,2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踏勘或联合审查;对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不全的,书面一次性告知业主,当即出具补正通知书。
四是实行代办服务制。开展全程无偿代办服务,梳理一批重点难点项目,主动向业主介绍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和代办服务内容,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出现的问题,做到提前介入,靠前服务,跟踪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