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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崇国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2年11月22日 08:59:53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温政干〔 2012 〕68 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林崇国为温州城市大学(温州广播电视大学、温州老年大学、温州市工人业余大学、温州社区大学)副校长;

  免去夏晓军的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林崇国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9日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温州 林崇国 任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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