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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详解“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规定”

“200人之限”适用领导干部一方
2012年11月07日 11:29:24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字体:

  温州网讯 温州市近日出台《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进行限场、限人、限礼,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模场次、邀请对象、礼金收受等方面都被列入规范范围。为此,不少人讨论:“200人的限制”包含男女双方亲朋吗?另一方不是领导干部且亲友较多该如何处理?这规定适用于哪一级的领导干部?

  对于市民关注的细节,昨天,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针对《规定》做出详细解释。

  问:《规定》从哪一行政级别的领导干部开始限定?

  答:《规定》主要是规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行为,具体适用范围:市本级和市直单位层面,包括各单位党委(党组)或行政班子成员以上的领导干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市直单位(含国有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上干部;县(市、区)层面,包括各单位党委(党组)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的干部。

  问:“宴请人数限制200人”是指操办婚丧喜庆双方的亲朋吗?如果宴请一方为干部,另一方是普通百姓,但是合在一起办喜事的,怎么界定?或男女双方来自不同地区,需在不同地区操办而宴请两次,算不算违规?

  答:如果喜事双方都在《规定》适用范围内的,最多可邀请400人。如果另一方为非领导干部,那么总的邀请人数不作严格限制,但是由领导干部一方邀请的人数必须控制在200人以内。

  喜事双方如因地域文化、风俗不同,确实需要在温州市域之外再举办宴请时,不属于《规定》所禁止的“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如果在温州市域范围内,宴请总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从实行职务利益冲突回避的角度考虑,《规定》明确领导干部“不准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活动”。

  问:《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执行,在《规定》出台之前就已订下酒席并发出请柬的领导干部是否得执行这一规定?由此产生和酒店间的违约该如何处理?

  答:《规定》生效之日起,所有适用对象操办《规定》所指的婚丧喜庆等事宜,都必须按照《规定》要求执行。由于这次政策调整,当事人本身无过错,不应承担违约赔偿,我们将协调工商等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问:如何监管喜事中的礼金收受?拒收礼金礼物规定中,“因故无法拒收”是指哪类情况?

  答:对违规收受礼金礼物问题,首先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同时依靠社会监督,领导干部更要自觉把好关。“因故无法拒收”是指事先不知或不便拒绝、事后又找不到退回礼金礼物渠道等特殊情况,领导干部须在事后10日内上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

  问:如何确保《规定》能得到贯彻落实?

  答:新规措施实、易操作,针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规模、宴请对象、报告公示程序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对所辖范围内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管理、监督和规范,并列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年度述职述廉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在各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局域网上集中公示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情况,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将汇总情况报市纪委备案。

  另一方面,市纪委还公开了举报电话,群众发现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88或88969160进行举报,也可以在清廉温州网上举报平台(www.wzlzw.gov.cn)进行举报。

[编辑: 程安乐] 
关键词:喜庆 婚丧喜庆 干部 操办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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