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申报 截止12月25日
缴费时间:2012年11月1日~12月25日
参保对象:具有市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市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已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的非市区户籍非从业的父母、配偶、子女。
缴费标准:
①2013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600元。其中,个人每年缴纳150元,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50元。
②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成员或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居民以及孤儿、新生儿,个人不缴费,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③非市区户籍的从业人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由个人全额缴纳,每人每年600元。
申报流程:非农业户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缴费期内先到户籍所辖社区领取并填写申报表并缴费;农业户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缴费期内到户籍所辖社区(村)领取并填写申报表,交现金1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