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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率先推干部出国出境公示公开 严刹公费旅游

2012年11月03日 08:39:20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字体:
  温州网讯 为防止干部出国出境(下简称出访)考察变成公费“出国游”,昨天,温州向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各单位正式发文,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对党政干部因公出访管理实施计划控制、任务审查、公示公开、动态监督、责任追究五项制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照执行。

  这是继车改、公务接待改革后,温州在“三公”改革上的又一动作。市政府外事办副主任陈瓯平说,五项制度中,公示公开制度是率先全国的一项制度创新。

  实行公示公开,是对干部出访年度计划、组团情况、任务执行情况进行公开。外办、台办每年初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包括出访批次、人数等情况在内的干部出访年度计划;团组经审核批准后3日内,在出访人员单位网站和政府网站公示出访任务、人员、经费、行程等情况;回国后30日内,在出访人员单位政务公开栏或网站公布任务执行情况、成果报告和费用,并抄送同级纪委、外办(台办)备案。“实行公示公开意在借助外部力量解决内控不到位问题,以‘阳光’防治出访考察的‘异化’现象。”市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汪慧平说,“异化”考察主要表现为虚拟出访任务,更改行程安排,以考察学习为名行公费旅游之实,使出访变成一种职务消费或福利待遇。据了解,市纪委曾在2008年查办1批公费“出国游”,处分4人。

  文件还规定,实行计划控制,各单位须在每年10月提出次年出访工作申请,并依据年度指标编制计划,未列入计划或超年度指标的团组不予审批;新提任的市管干部一年内不予安排,退休前不足6个月和退二线的干部不予安排,同一地区、同一部门负责人6个月内不重复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同时,实行任务审查,要求出访单位依计划申报,并在日程安排中明确公务活动占总日程2/3以上;出访人员须有明确任务,不准“搭车”出访;由中介、旅行社联系获取的邀请函,或海外华侨个人发出的邀请都不再有效;除侨务主管部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以侨务工作名义或应侨团邀请出访。

  “公示公开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倒逼干部出访考察真正取得实效。”温州大学行政管理学教授吴玉宗说,温州对“三公”的每个“公”都要求公示,完善了“三公”改革的制度性建设,这是改革的更进一步。

  市纪委正建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综合信息库。今后,干部因公出访等情况除公示公开,还要报同级纪委备案,并纳入该信息库,进行实时监管。违规违纪公款出访的,出访费用由团组成员个人承担,并严追团组负责人和派出单位负责人责任。(记者:姜巽林)

[编辑: 程安乐] 
关键词:公开 公示 公费 出国 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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