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殡改创新机制推进生态化改造
坚决落实骨灰跟踪管理制度从10月1日起,龙湾区推行实施骨灰跟踪管理办法,凡居民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全部实行跟踪管理。
为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从源头上治理青山白化,龙湾区从10月1日起对全区范围内遗体火化后的骨灰流向实行跟踪管理:龙湾辖区内所有人员死亡之后均要实行生态葬法,如安葬生态墓地、生态化改造后私墓、树葬、海葬等,不得在全区范围内新建私坟安葬骨灰。全区范围内遗体火化后的骨灰一律实行跟踪管理,明确存放地点,如生态化改造后私墓、公益性墓地、生态墓地及骨灰存放室等。不需要保留骨灰的,由各街道负责统计并及时向区民政部门联系,实行集中时间,统一组织到确定的地点实施骨灰撒江、深埋等。禁止骨灰乱葬乱埋,任何人不得将骨灰安放在新建的私墓中。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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