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鼓励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服务业
温州网讯 今天上午,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为了鼓励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服务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制定了《温州市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从市级财政预算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对我市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补助制度,对于自办的,提供每张床位3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对于租用场地的,每年给予每张床位800元的补助,连续补助3年。
床位补助范围为:依法登记,用房自建、改扩建,床位数达到20张以上(含20张,下同),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投入使用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租用场地床位数达到20张以上,且租用期3年以上,并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市民政局负责人说,坚持养老服务社会化方向,通过政策引导、加强监管和适当的资金扶持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他们将要求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记者:袁寿省)
[编辑: 程安乐]
关键词:养老 服务 机构 民办 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