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关于组织开展区属部门、街道中层干部跨单位竞岗交流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龙湾区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层干部跨单位竞岗交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岗交流的岗位、范围及方式
(一)竞岗交流的岗位。共20个岗位,其中正股岗位8个,副股岗位12个;行政岗位7个,事业岗位13个。(详见附件)
(二)竞岗交流的范围。区属各部门、街道符合资格条件在编在岗干部均可报名参加。
(三)竞岗交流的方式。跨单位竞岗交流可以是平职交流,也可以是提拔交流。本单位人员不参加本单位竞岗。
二、竞岗交流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参加行政岗位竞岗交流的人员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加事业岗位竞岗交流的人员须是事业干部。
(三)参加正股岗位竞岗交流的,要求现任副股职务且任职时间满1年,年龄40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31日,下同)。参加副股岗位竞岗交流的,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报名岗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
(四)参加竞岗交流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五)具备竞岗交流岗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期限;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
3.近2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
4.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
5.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况。
三、竞岗交流的方法和程序
竞岗交流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遴选、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每位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每个竞岗交流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少于5人的,该岗位是否开展竞岗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如不开展,则相关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条件符合的其他岗位。
(二)综合遴选。遴选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人岗匹配与好中选优原则,着重从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梳理遴选,按1:5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三)面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着重了解报名者综合分析、应变处置、决策创新、组织协调、专业业务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四)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注重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真正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单位认可、群众满意。
(五)任用公示。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实行差额上会,确定拟任用人选,按相关规定进行任用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
四、报名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6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区行政管理中心1506室)。
咨询联系电话:86966608、86966612。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按规定填写《区属部门、街道中层干部跨单位竞岗交流报名登记表》,签署《书面承诺书》,撰写《近两年工作总结》,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注:报名人员还须将《区属部门、街道中层干部跨单位竞岗交流报名登记表》、《近两年工作总结》、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等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LWZZBGBK@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跨单位竞岗交流工作,由相关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区属部门、街道中层干部跨单位竞岗交流报名登记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