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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新闻网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残工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政府残工委通过对温州市龙湾区等5个开展创建工作的县(区)复查验收,并经省政府残工委领导审核通过,拟以省政府名义命名龙湾区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同时公示的4个县(区)分别为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市平阳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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