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胡时进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政干〔 2012 〕52 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胡时进为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毛林森为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林丹艳为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任命刘联松为温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邱建欣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职务。
任命朱婵婵为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胡时进、毛林森、林丹艳、刘联松、朱婵婵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9日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9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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