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杂费落入自己腰包 龙湾一教师犯职务侵占罪获刑
人民网温州10月8日电 (记者蔡庆珍 通讯员 龙轩)本该交给学校的学杂费,但是龙湾的一位教师却动气了歪脑筋。把学生的学杂费、补习费等共计7万余元,落入了自己的腰包,如此做法实在有愧于“教师”二字。近日教师刘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温州龙湾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
安徽籍男教师刘某系温州市龙湾区某艺术学校(民营)高二某班班主任。2011年2月中旬,在该校要求学生将学杂费统一交存银行,并明令禁止教师向学生收学杂费的情况下,刘某仍利用职务便利,将其班上学生余某某等13人所要缴纳的学杂费共计人民币52060元收取并据为己有。同月底左右,该校委托各班班主任代为向学生收取学校举办的补习班的补课费,刘某又利用其职务便利,将向学生收取的补课费共计人民币24500 元据为已有。后刘某将上述款项共计76560元用于玩赌博机并输光后逃离温州。
2011年8月23日,刘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至2012年9月20日,刘某已将赃款76560元返还被害单位温州市龙湾区某艺术学校。









